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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、山东先后出台相关利好政策,海上光伏会是下一个蓝海吗?

2021-12-30 09:52:15来源:环保在线整理 阅读量:150 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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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2021年12月27日,山东省海洋局印发《关于推进光伏发电海域使用立体确权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  2021年12月27日,山东省海洋局印发《关于推进光伏发电海域使用立体确权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鼓励各市因地制宜探索利用已确权的养殖用海、盐田用海区域,科学布局光伏发电项目。以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、支持海上光伏发电产业发展。
 
  业界一直有观点认为,继地面电站和屋顶光伏后,漂浮式光伏将成为光伏产业的“第三大支柱”,海上光伏是其主要应用场景。一方面,这些年内陆非耕地基本上都得到了开发,光伏用地日趋紧张,而海域面积宽广,开发的空间相当可观;另一方面,海上日照充足且无遮挡,布局光伏有天然的环境优势。
 
  今年7月,在杭州举办的“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技术论坛”上,国内首个近海领域水面漂浮式光伏电站实验成果揭晓。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项目表现良好,预计明年会进行小规模建设并网。
 
  “光伏下海很有必要,但要注意整个系统的经济性、结构安全性、面对极端恶劣天气的适应性以及产业的规范性等一系列问题。”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赵西增教授于论坛上发表演讲称,“迈出海上光伏产业发展的第一步非常不容易,需要更多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设计院、生产企业参与进来,让海洋光伏真正的发展下去”。
 
  有资料显示,我国可利用海域超300万平方米公里,理论上可发展近7亿千瓦(700GW)海上光伏。
 
  据了解,金能科技全资子公司准备在山东青岛建设的1GW海上光伏发电项目,兼容发展海水渔业养殖和生态旅游,总投资超40亿元,投资回收期为11.63年。建成后,每年可发电约12亿度,二氧化碳减排135万吨。
 
  关于此次“跨界”进入光伏产业,金能科技表示,该项目对其适应地区电网的发展,进一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,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。
 
  目前,漂浮式和桩基固定式是水上光伏最常见的两种应用形式。
 
  业内人士分析,由于漂浮式光伏具有不占用土地、发电量高、不破坏水域环境等优点,相较而言,发展前景更广阔,预计未来五年全球市场规模可达60GW以上。
 
  且亚洲正成为海上光伏的主力市场,国内有如台州130MW华能清港光伏电站正式并网发电,国外如韩国正在其西南海岸,计划开发近2.1GW的漂浮电站。
 
  此外,浙江发展改革委《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(修改稿)》征求意见已结束,其中特别提到:鼓励光伏风电用海立体分层设权,拓展海域立体利用空间;鼓励利用围海养殖区、近海滩涂区、围而未填海域等海域空间建设滩涂光伏项目。
 
  未来,随着各地政策出台,国内海上光伏行业或将迎来一波发展高峰。
 
  原标题:浙江、山东先后出台相关利好政策,海上光伏会是下一个蓝海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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